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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调查取证:分居期间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认定

分居期间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认定 在去进行夫妻分居的时候,这段时间如果出现有一方不坚定的情况时,是很容易出现有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那么分居期间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认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分居期间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认定  最 厦门外遇调查取证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居的期间不论是长是短,依然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分居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分居期间,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分居期间,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依据该规定,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上述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夫妻双方领取结婚证后,双方尚未共同生活期间;因闹离婚分居期间;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但判决尚未生效期间等。你丈夫罗某分得的2万元红利是在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但判决尚未生效期间,即你丈夫罗某取得该2万元红利仍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该2万元红利属于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因此,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你丈夫罗某分得的红利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后分居共同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  在没有离婚登记之前,均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厦门私家调查(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分居期间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认定的相关知识,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2023-06-20 本文被阅读 14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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